新华网太原12月15日电(记者帅政)山西省太原市4家企业多年拖欠巨款社会保险费,几次催缴不予理睬。最近
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求助法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了强制征缴机制。
今年5月,太原市曾对这个市95家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予以通报,并依照法律程序与这些企业签订《缴费协议书
》,责令其限期补缴欠费。此后,太原市大部分企业缴清了历 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但仍有一些企业置职工利益于不顾,拒不
缴纳社会保险费。9月17日,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山西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太原工业品
贸易中心和太原服装批发公司4家企业做出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决定书,要求这4家企业9月27日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
清其所欠社会保险费。到期后,4家企业仍拒不缴纳。10月22日,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
政执行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4家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11月1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这4起非诉案件举行听证会,山西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等3家欠费企业在听证会
上陈述了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理由,太原工业品贸易中心无故缺席。非诉执行案件听证会程序是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规范行政
强制执行程序而创设的,主要是对执行主体、适用的法律、执行的期限、执行的依据以及案件事实进行合法性审查,目的是给
被申请执行人陈述、申辩的机会。
11月6日,山西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和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分批缴纳社会保险费计划。本着“新
费不欠,旧费逐渐还清”的原则,山西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保证到今年年底补缴社会保险费145万元,余款2年内付清;山
西省工程设备安装公司于年底前补缴240万元,余款分3年付清,每年付440万元。太原工业品贸易中心没有参加听证会
,也未主动与法院联系,自动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机会;太原服装批发公司未按法院要求提交还款计划。
12月2日,太原市中院依法向太原工业品贸易中心和太原服装批发公司下达“限期执行通知书”,限这2家欠费大
户在7日内自动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否则将根据情况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
据调查了解,这两家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负债累累,目前无力履行缴款义务,12月10日,法院向申请人社保
局发放了《债权凭证》,即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表明申请执行不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如发现被执行人有
可供执行的财产,凭该证随时恢复强制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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