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14日讯(通讯员鲁组研记者李艳) 今天召开的省委八届三次全委会议,对省委常委会提名的17名市级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
据了解,这是自今年9月省委正式出台《关于任用市、县党政正职实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暂行办法》之后的第一次实施。
省委书记张高丽,省委副书记吴爱英、孙淑义、王修智、姜大明、赵春兰出席会议,省委常委主持会议。省委委员应到62人,因事请假7人,实到55人;省委候补委员应到12人,实到12人。全委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提名的全部人选。
据介绍,近几年省委围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科学机制,加大了制度创新的力度。今年9月,省委正式出台了《关于任用市、县党政正职实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暂行办法》。这一新的干部任用办法,把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范围确定为市、县(市、区)党政两个“一把手”。省辖地级各市市委书记拟任人选、市长的推荐人选,由省委常委会等额提名,省委全委会进行审议、表决。各县(市、区)委书记拟任人选、县(市、区)长的推荐人选,由市委常委会提名,经省委组织部考察同意后,市委全会进行审议、表决。
这个《办法》还对全委会闭会期间市、县(市、区)党政正职的任用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省、市委常委会在决定各市、县(市、区)党政正职前,必须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或闭会期间征求意见时,参加表决或被征求意见的委员应当达到全体委员的2/3以上,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全委会委员半数的或征求意见委员半数以上同意的,党委常委会方可作出任用决定。全委会成员如反映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有重大问题影响任职的,应暂缓表决或暂缓作出任用决定。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是全委会成员本人或其亲属的,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或闭会期间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时,本人必须回避。
中国万家企业免费试用企业邮箱。进行中!
踊跃投票“双十”企业精英评选,中华企业管理英雄向你亲授商机!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