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沈小妮通讯员杨静)昨日,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在今年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评比中,发现14家车属单位在年度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71家单位在年度内累计交通违法达20次以上尚未接受处理;市交警局根据有关要求向社会曝光。
据了解,本次被公布的重大责任事故单位均是因为驾驶员违章行驶或采取措施不当而 导致的,造成人员伤亡最多的是龙岗华程交通运输公司。今年2月,该公司一辆长途客车满载乘客在广西境内行驶,由于雨天路滑、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当导致翻车,造成8人死亡、23人受伤。深圳市宝路华(通成)运输公司车辆在年内发生7宗重大交通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8人受伤。深圳市鹏翔客运有限公司发生2宗重、特大并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发生5宗重大事故,造成5人死亡和3人受伤。深圳市金华南运输公司和深圳市综安汽车运输公司分别发生3宗导致3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另外,深圳市深展巴士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均发生造成2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同时,交警局公布了一批今年年度内累计交通违法20次以上未处理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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