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优待新办科研机构 落户注册“零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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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18日04:39 人民网-华东新闻 | ||
本报讯 今后,科技研发机构落户南京,在注册过程中将实行行政管理“零收费”。南京市政府近日透露,为鼓励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来宁创办科技研发机构或设立科技研发分支机构,将出台10项优惠政策。 根据规定,有关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科技研发机构相关登记手续;在科技研发机构注册过程中,有关政府部门实行行政管理“零收费”。科技研发机构在该市辖区内进行的 在宁新办的科技研发机构,每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在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外,从盈利年度起,其实际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5年全额补助,后5年减半补助;已在宁的科技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以2002年为基数,企业所得税增量地方留成部分,前5年按50%补助,后5年按25%补助。(忻华) 《人民日报.华东新闻》(2002年12月18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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