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起停止再就业资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18日09:04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最近,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下发“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暂定执行到2005年底。通知规定,对各类服务型企业新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及在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属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企业单位,按其招用人数提供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暂定执行到2005年底。有关人士说,之所以定在2005年,是因为再就业资助只是阶段性的,不可能是政府的长期资助政策,这一通知是国家有关部门给各省市施加压力
中国万家企业免费试用企业邮箱。进行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