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原则通过《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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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18日20:3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18日电 受朱镕基总理委托,李岚清副总理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草案)》。 会议认为,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利益,甚至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影响社会安定,有的已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窝点或者各类重大事故的隐患,是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明 会议决定,《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草案)》经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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