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年开征背景音乐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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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19日04:11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雪菱报道近日,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批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吉林办事处正式成立。从明年初开始,吉林办事处将全面开始收取背景音乐费。 据了解,吉林办事处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总部设在吉林省的派出机构。它的基本业务包括:与协会的联络、对会员的发展及法律咨询、攻关和围绕表演权的管理开展各项工作对音乐作品现场表演的许可及收费,对机械表演权的许可及收费。 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处有关负责人说,本次收费最高的是夜总会、歌舞厅、迪斯科舞厅,营业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15元,超过1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12元。另外,背景音乐使用频率较高的宾馆、饭店、航空等部门也要按标准交费。据介绍,并不是所有的音乐在营业场所播放都要交费。按国际公约规定,作品的保护期是指作者有生之年再加上50年。如超过这一时间,该作品就成了公有财产,也就是说,播放莫扎特、贝多芬等人的音乐就可以不交背景音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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