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董召奎)12月1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中心学习组举行学习会,听取省农委有关处室负责人所作
的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辅导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富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刘广才、王秀智、苏平凡、吴天栋
、季昆森、张春生、陈瑞鼎,秘书长耿光宽及机关厅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辅导报告结合安徽实际,阐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
》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分析了当前农村土地承包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并就如何学习贯彻这部法律提出意见和建
议。孟富林在讲话中要求,要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部法律已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农村、农民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农
村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必将从根本上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保证农村土地承
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有利于农村的稳定,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孟富林
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精神。要准确把握“稳定、规范、维权、发展”四个重点,“稳定
”就是长期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不动摇,这是立法的基础;“规范”就是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立法的
重点;“维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是立法的根本;“发展”就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保
持农村社会稳定,这是立法的最终目的。孟富林强调,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好这部法律。要把学习宣传这部
法律同学习宣传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这部法律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宣
传要到村、到户、到人,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认真执法,按法办事。
免费试用新浪15M任你邮 获数码相机、手机大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