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画开国大典作者状告中国革命博物馆获赔2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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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0日09:35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文学 通讯员张雪松)昨天,由著名画家董希文的油画《开国大典》引发的侵权案有了终审结果。北京市高法判决,驳回上海广元艺术工艺品有限公司和中国革命博物馆的上诉请求。至此,《开国大典》遭侵权案审结,董希文的亲属将获得26万元的赔偿。 一审中,董希文的家属认为,上海广元艺术工艺品有限公司和中国革命博物馆未经其同意,复制、发行金箔画《开国大典》,并以营利为目的销售该侵权产品,侵害了他们依法 北京市二中院经过审理后认定,中国革命博物馆收藏油画《开国大典》原作,依法只享有原作的展览权,因此判决在10天之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26万元,并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登报致歉。 对此结果,广元公司和革博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北京市高法经审理后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没有问题,于是做出上述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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