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之眼看腐败中篇:腐败之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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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0日11:39 南风窗 | ||
□章敬平 在对“相”的解析中,我们想谈的是透过2002年的《法》刊所发现的现象。他们曾经专题报道过“银行家贼现象”,揭示过行长接连落马的警示意义。年终岁首,我们不再重提此类浮出水面的现象,而将探询的目光落在那些社会意义更为重大的、隐藏在冰山之下的现象上。 “大款傍大官”现象 若干年前,我们对“大官傍大款现象”并不陌生,当时,有一句臭名昭著的话是:我打个电话唤个领导过来,就像招呼一条狗。 此话的语境是,一个大款在酒席上跟一群大款贬损当官的“朋友”。时过境迁,当下盛行的是“大款傍大官现象”。有人认为,这个现象兴许更可信,因为在大款和大官的权钱交易中,权力往往是处于支配地位的。 2002年第2期《法》刊有关广西自治区前副主席刘知炳的特别报道,就是这样的个案。 1992年,刘知炳的女儿,18岁的刘芳,从桂林旅游专科学校毕业。得到消息的大款、柳州市外贸公司总经理朱春鹤,费尽心机、千方百计把刘芳要到了“身边”。当时的刘知炳还是柳州市长。朱春鹤宣称,“把刘芳要到外贸公司,简直是我一生最大的成绩。”朱看中的当然不会是刘芳,而是刘芳的父亲刘知炳。朱春鹤说得好:“刘芳的名字就是无形资产,就是公章、介绍信和通行证。” 这最后一句话,就是我们要探讨的“大款傍大官现象”的根源所在。 在市场经济还没有完全取代计划经济的中国,前几年的经济被极端化的人们称为“审批经济”。此说未必准确,但形象地说明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程度。此情此景,大款岂能不傍大官?尤其在市场化程度低的一些地方,公章和通行证的分量,即使是国有大款也不可以小觑,遑论民间真正意义上的大款。 事实证明大款们的判断是对的。 1993年,香港明新公司女老板和外贸公司合谋走私30辆日产轿车到柳州,偷逃关税和增值税870万元。为了尽快销车,朱春鹤交代刘芳帮助香港老板把车牌上好,把车子卖出去。 于是,刘芳打了个买卖旧车的报告,凭借报告和有关领导的批条,从工商局到车管所,所有环节一路绿灯。走私车辆的牌照,在“市长女儿”的招牌下轻松搞定。 类似个案,2002年《法》刊的诸多报道中还能找到。第一期报道的周雪华,因为行贿胡长清而被称为“中国第一马仔”的周雪华,其妻在他落入检方后还被一个声称能通过中央电视台救他的骗子所蒙骗。 “西部现象” “G省是一个穷困地方,几百万左右的人口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下。正因为它很穷,当地一些官员才能过着钟鸣鼎食的生活,因为,国家为这里拨付的大量资金,让他们有机会成为腐败分子。”两年前,一位媒体人士,在对G省腐败现象的研究报道中,写出上面的结论性话语,进而提出了“G省现象”,但这个概念缺乏新闻事实的支撑。从新闻学角度看,绝对是一个缺憾。 两年后,《法》刊第8期的独家报道《“贵新”高速路下的“硕鼠洞”》,不仅为“G省现象”提供了扎实佐证,还为西部开发中的腐败新问题,开拓出“西部现象”的新思维。西部的机遇,如果把握不好,就可能不是百姓的机遇,而是贪官的机遇。正如西部经济研究专家徐奉贤曾说的:在中国,越是贫穷的地方,腐败越严重,而这些地方贪官腐败的最主要表现就是:吃工程、吃建设、吃国家的各种补助和拨款。 《法》刊的特约撰稿人夏世信一开头,就直奔主题而去: 艰苦的侦查终于结束了。如今在贵州省都匀市那些威严的高墙电网下,正蜷缩着几个特殊的昔日公仆——何锦龙、攀丽萍、张国忠、谢骥、曾祥德、夏昌莲。 这是一个意想不到的巨变。 一年前,他们还潇潇洒洒地跻身在西部大开发有功之臣的行列里,自诩打开了贵州南下的出海通道——为贵新高等级公路都匀路段的建设立下了卓著功勋。 检察机关查明,他们6人在贵新公路都匀指挥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公路建设基金将近2000万元,共同贪污公款213万多元,他们中还有四人收受数万元的贿赂。并从他们家中搜出巨额来源不明的财产。 到全案侦查终结时,除了何锦龙等六大硕鼠外,还牵涉到一些乡镇主要领导,他们或者违法构成犯罪,或者“区区一两万上不了账”,涉及人员近40人。有公安派出所的,有电视台、报社的,有林业局的、房管所的、土管所的、交通口的——凡是当初成立“指挥部”时进去的,都有违纪金额,至少也有一万两万,仅有一个驾驶员5000元。 “西部现象”提醒我们,在日后的西部开发中要警醒。因为“西部大开发的序幕才刚刚拉开,就有这么多人企图利用大开发之机大发横财”。 “正副手现象” 腐败的集团军作案,我们在《法》刊2002年的报道中随处可见,毫不稀奇。再仔细斟酌“集团军现象”,我们会发现“母现象”中还有堪称“子现象”的“正副手现象”,也就是说正副两个当家的一起“冲向腐败前线”。 2002年第8期,出了个“正副局长一起贪”的典型案例。原江苏连云港市卫生检验检疫局局长田宗庆和该局副局长兼连云港国境口岸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朱本美,在2002年6月17日同登被告席。 起诉书指控正副局长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国有财产92万元;另外,朱本美个人贪污公款24万元。司法机关最后认定是:共同犯罪。 “正副手现象”,从我们前文论及的柳州市公安局局长于丁身上,也能得到实证。他和五个副手梅柳城,黄国生,李玉章,郭长仁,吕广平一起同流合污,把“正副手现象”演绎到了极致。他们掌管下的柳州市公安局,就像一个无形的腐败“气场”,于丁是圆心,其他四个人是圆周上的点。 他们联手的腐败业绩没有对手:于丁为黑社会大撑保护伞;梅柳城夫妇俩齐上阵竞敛财;李玉章索贿将近百万;郭长仁代外贸公司行贿;吕广平为刘知炳的女儿刘芳通风报信。 如果觉得《法》刊报道的例子过于极端的话,一般性的“正副手现象”也有,如安徽省前副省长王怀忠与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就是在正副手的位置上联手多年的腐败“老搭档”。当年,他们一个是阜阳市委书记,一个是阜阳市长,而今,一个是腐败书记,一个是腐败市长。活像一场大戏的AB角。 “正副手现象”中,还有一个可喜的假象,那就是“班子团结”。所谓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好俱好,你倒我倒大家倒一倒俱倒。如此团结的氛围下,你不讲我我不讲你,你要讲我我必讲你。 《南风窗》年终特稿--2002年政经大事盘点 目录 一、中国选择“橄榄型” 赵晓(北京) 二、社会保障进退惊心 本刊记者 赵义 三、传媒之眼看腐败 本刊记者 章敬平 四、“官改”从哪里来? 王东京(北京) 五、让法理念融入民情--写在“八二宪法”颁布20周年 萧瀚(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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