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撞船事故参照道路交通条例开始理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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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1日21:32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12月21日电(记者张国圣杨磊)重庆长寿“12·18”海损事故的理赔工作21日开始进行,已有 12户遇难者家庭与事故处理小组签订了赔偿协议,其中3户已领到了赔偿金。 由于内河海损事故没有全国统一的赔付标准,联合调查组同意按照道路交通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遇难者家属进行理赔 和补偿。目前确认的遇难者的家属,已经接受理赔方案,多 长寿区委领导21日分别到遇难者家中进行了慰问。区委常委、亲属接待组组长匡毅介绍,长寿区将垫支事故赔付和 补偿资金,待责任明确后再向责任方追偿,为赔付遇难者筹集的首批100万元资金已经到位。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部、交通部、全国总工会和重庆市共同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目前尚未公布最后的调 查结论。 在海损事故中沉没的客渡轮的打捞和失踪人员的搜寻工作21日继续进行。负责打捞作业的重庆中山舰打捞公司已经 将坠入河底低洼处的遇难船只重新定位加固,预计22日将其吊出水面。失踪人员搜寻至今仍未获进展。 12月18日7时20分左右,载有30辆满载重型卡车的滚装船,在由重庆开往宜昌途中,在长寿水域与一艘客渡 轮相撞造成后者倾覆。客渡轮上的38名乘客和9名船员中,7人获救,8人死亡,32人失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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