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律师业有了“黑名单” 不良行为者将被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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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2日03:4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彭冰) 有不良行为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将被司法部门登记在案,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开。这是吉林省日前公布实施的一项新规定,目的在于加强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增强律师行业的诚信意识和信誉约束,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据悉,此举在全国还是首开先河。 目前,吉林省有律师机构295家,执业律师2047人。从20日起试行的《吉林省律师不良 据了解,律师的不良行为档案由省司法厅负责建立,各市(州)司法局负责建立本地区律师不良行为档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被记录不良行为档案的,司法行政机关在1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律师不良行为档案将在律师行业内部公开,除涉及个人隐私、当事人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以外,也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 律师不良行为档案将永久保存,律师流动时,其不良行为档案随执业档案一同转移。 据悉,在该办法公布之前,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或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也将被记入不良行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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