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制度--伸向2000万城市贫困居民的援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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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2日09:1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翟伟李薇薇) 先天双目失明的张中印以前在北京一家福利工厂工作,靠每月300 多元养活着残疾的妻子以及年幼的女儿。后来,厂子解散了,一家人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家里经常连菜也吃不上。 “是低保送来了‘救命钱’!”老张告诉记者,起初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是170元,现在涨到290元,再加上120 元的粮油帮困卡和其它补助,他们一家每月能得到上千元保障金, 截至目前,全国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贫困居民达到了1985万,全国首次实现对城市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国 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宜勇评论说:“将城镇贫困居民吃饭问题列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政府实施的‘ 民心工程’!”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我国城市居民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从1992年的235美元上升到目前的900 美元,与此同时,接受社会救助的人口比例也从当时的0.6%上升到目前的5%。 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说,我国现阶段的城市贫困问题不是经济欠发展带来的贫困,而是与城市经济与社会转型,以及 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居民人均收入的快速提高同时发生的。 “现在每月1000多元的低保金让我们的生活过得更踏实了。”北京陶然亭四平园小区一栋楼房里,44岁的低保 户冯健康坐在自家宽敞的客厅里,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自从2000年1月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后,他再也不用到父母和兄 弟姐妹家蹭饭吃了。北京市政府为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出台的廉租住房制度,也让他家从原来不足10平方米的小平房搬进 了50平方米的楼房。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对贫困人口的关心和救助,对建立和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1994 年以来,我国逐步确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制定最低生活保障线,向生活在贫困线 以下的困难群众提供经济补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最后一道防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几乎覆盖因下岗、失业、伤残、离退 休而面临生活困难的所有城镇居民。 8年来,低保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各地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积极贯彻属地化管理原则,纠正了计算“虚拟 收入”的做法,力求把低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低保人数增加最多的辽宁省,对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拖欠职工工资在半年 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不再以应得收入计算所得;北京、上海和重庆等地进一步扩大低保范围,提高低保标准;广西、贵州等 地也克服地方财政困难、贫困人口数量多等压力,顺利地实现了应保尽保。 据统计,目前,全国人均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约为152元,最低生活保障上的支出105.3亿元。在这些低保 对象中,绝大部分是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矿山较多地区以及军工等企业的特困职工和失业人员及其家属。 为了让低保这个安全网织得更加细密,去年以来,民政部进行周密安排部署,重点抓了以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困职工为 重点的低保扩面工作,使绝大多数国企特困职工纳入低保范围;今年春季对低保对象集中进行全面排查;今年9月又在全国753 万户低保家庭中分地区抽取1万户进行问卷调查,同时又抽取100个城市进行现场抽样调查,以检验低保对象是否能够按时 足额领取到低保金。 实践表明,最低生活保障这项制度无论从保障范围、保障水平、保障的稳定性和规范性上,都比传统的社会救助具有 更强的保障功能和更高的保障效率,它在每一位城镇居民面临困难时,都伸出了坚实可靠的援助之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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