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明年1月1日起换发行政执法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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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3日23:57 北方新报 | ||
北方新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换发行政执法证件。此次证件换发工作有换发和新领行政执法证件两种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构,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自1997年第一批行政执法证件发放以来,全区有近10万名行政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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