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地铁公司总经理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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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4日05:02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英姿 通讯员 郭卫群 付卓)昨天,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原深圳市地铁公司总经理马恭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马恭元在担任深圳市市政工程公司(天健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从中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近250万元,其中包括港币、美金、高尔夫球会员卡、商品房等。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马恭元在香港某银行拥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恭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在境外拥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性,其行为又构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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