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公示牌心中有了底 农民知情权正在不断扩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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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4日09:51 新华网 | ||
新华网兰州12月24日电(记者肖敏朱国亮)“过去是糊涂地交钱,现在有了公示牌,心中就有了底。村干部不按 公示牌收费,我们就举报。”甘肃省酒泉市红光村村民龚玉贵说。 从2000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和其他配套改革,正在让中国农民拥有越来越多的知情权,中国农民可以更多地依 靠国家政策维护自身利益。 红光村的公示牌就树立在村中的大道旁,有近4平方米大。教育、民政、土地、电力等13个部门向农民收取的50 多项费用的收取标准和依据都写得清清楚楚。如果乡村干部不是按照公示牌上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农民可以拒绝交纳。通 过公示牌,农民可以知道为什么要交钱。 红光村的这种做法是中国政府正在农村推行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它是中国政府税费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 从2000年起,中国政府就开始推行税费改革,取消了多项收费,将原来十多项费用减少为4项,即农业税、农业 附加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并使这4项税收公开透明化。 红光村村民成玉华说,当地政府给每一户农民都发了一张“农民承担义务明白卡”,这张卡上写明了农民应交纳哪几 种税,交多少。税额是农民与村干部按国家标准,一起计算出来的,并在全村公布。通过这张卡,农民既明白了自己应承担的 义务,同时也知道了哪些费用该不该收。 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除公示制度外,还有“一事一议”制度。该项制度规定,如果村里要向农民收取“明白卡”和公 示以外的费用,必须召开村民大会,向村民说明收费的用途,并由村民投票表决。在甘肃陇南地区的一个小山村,虽然这里与 外界接触较少,但这里依然实行了“一事一议”制度。村支书张凤英说:“哪怕是收一元钱,也要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只有60 %以上的村民同意了,方可收取。”她说,现在村中无论大小事都要向村民说清楚,让村民知晓。 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在逐渐增强,一些农民开始意识到并行使手中的监督权。酒泉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王建中说: “过去农民不知道,也不敢来物价局投诉,现在一年却有一两百起针对不合理收费的投诉。” 农民对国家政策和收费拥有了知情权,他们的利益就会得到维护。甘肃省自推行公示制度后,遏制了乱收费现象。农 民普遍反映,现在每年交的钱少了近一半。 据甘肃省物价局局长高鹏程介绍,公示制度推行后,仅甘肃省一年就减轻农民负担2.3亿元之多。到今年年底,该 省90%以上的行政村将树立起公示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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