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驳回黄福印上诉 “卖官”贪官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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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4日09:58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记者于任飞 实习生肖敢 通讯员胡一兵)昨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韶关市人民法院,对大肆“卖官鬻 爵”的原翁源县委书记黄福印受贿案进行了二审宣判,终审驳回黄福印的上诉,维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13年的原 判。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在今年7月17日对黄福印作出一审判决的。该判决认定:黄福印在任中共翁源县委书记的1 996年至2001年期间,收受单位和个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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