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一人大代表任期仅剩4天被罢免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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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4日17: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4日电安徽砀山县一名乡主要负责人,因贪污、侵占公款18.4万元,县人大常委会首先依法罢免 了他的宿州市人大代表职务。 据人民代表报报道,11月20日,由原选区选民罢免了他的县、乡人大代表职务。乡人大主席团撤销了他的乡人大 主席职务。此时,他的人大代表职务任期仅剩4天。 在审议罢免其县、乡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考虑距离新一届县人大代表选举日时间太近,新 一届县人大代表如选出,原县人大代表资格即终止,只操作其乡人大代表职务的罢免就行了。 当11月16日提请第37次常委会议审议时,委员们提出:“尽管本届县人大代表任期只有4天时间,但让其自行 ‘过时’终止县人大代表资格,而只罢免其乡人大代表职务,是不妥的。不能因为怕麻烦,而剥夺选民的罢免权。”最后形成 对其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职务,提交原选区选民依法罢免的一致意见。 11月20日,是砀山县新一届县人大代表的选举日,这天,两个曾选举这名干部为县、乡人大代表的选区,在选举 新一届人大代表之前,先行以选民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罢免了他的县、乡人大代表职务。他原兼任的乡人大主席职务,由乡人 大主席团予以撤销并公告。(王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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