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负责人:要通过行政审判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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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4日21:00 新华网 | ||
最高法院负责人说,要通过行政审判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田雨李术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24日在此间表示:“人民法院要通过行 政审判活动,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姜兴长24日在第十八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闭幕时讲话强调,要及时审理涉及整治地方保护、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 断中发生的行政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理市场主体因公平竞争权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保护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他指出,在地方法规、行政规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抵触时,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不予适用, 并依法及时撤销以此为依据的具体行政行为。 “要坚决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维护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姜兴长说。 据介绍,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行政诉讼和 国家赔偿案件数量增长快速。来自最高法院的数字表明,全国法院2001年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0万多件,覆盖了几乎所有 行政机关和组织,审结9.6万件,比1989年增长了近9倍。国家赔偿案件从1996年以来共审结9395件,决定赔 偿3434件,保护了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严格执法意识。(完) 最高法院负责人说,法院院长要对违规任命法官承担主要责任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田雨李术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24日在此间说,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应 当对本院违反法官任命条件、程序而任命和提请任命法官的问题承担主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姜兴长说,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4日发出了《关于加强任命法官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实行任命法官和提 请任命法官的审核制度、实行任命和提请任命法官工作的检查制度。他强调,这两项制度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队 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保证,各级人民法院都要严格执行。 姜兴长是24日在第十八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闭幕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说,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是各级人民法院义 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和新形势下的重要任务。对这一长期的、艰巨的历史性任务,既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无所作为,必须着眼 于发展,起步于当前。 他指出,健全的内部纪律约束机制,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据介绍,自199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 已陆续公布实施了《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人民 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和《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 权、执行权的纪律约束和法官职业道德约束,已基本配套成型,对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发挥了积极作用。 姜兴长说,人民法院2003年要进一步深入落实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加强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加大从源头上 防止和遏制审判权、执行权滥用的力度,确保法官队伍的公正、廉洁。(完) 最高法院负责人说,人民法院要加大对社会困难群众的保护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田雨李术峰)“人民法院要加大对社会困难群众的保护,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社会 稳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24日在此间说。 姜兴长24日在第十八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闭幕时讲话指出,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和经济结构重大调整的过程中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的保护,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事关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他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保障意识,充分发挥司法对社会各种利益关系所具有 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作用,及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处理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 群众利益的案件,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精神,防止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和恶性事件,切实做到“化解矛 盾、理顺关系、安定人心、维护秩序”,维护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在谈到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的审理时,姜兴长说,要站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农业 在产业结构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性,依法及时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妥善处理以公司加农户等形式进入市场 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 “尤其要重视依法及时审理各种坑农、害农案件,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姜兴长强调说,人民法院要积极发挥职 能作用,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繁荣。 据介绍,近年来,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机制的逐渐完善,农村承包纠纷连年减少,1997年 至2001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土地承包、山林承包、水资源承包等案件25.7万件,比前5 年减少了23.3%。(完) 曹建明说,改革和完善司法活动方式使法院形象得到改善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田雨李术峰)开庭穿法袍敲法槌、减免困难群众诉讼费、注射方式执行死刑、规范 法官法庭内外举止……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24日在此间说,“改革和完善司法活动方式使人民法院的形象得到了改善 。” 曹建明在第十八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说,人民法院近年来在现代司法理念指导下,改革和完善司法活动方式、法官 行为方式,改善了司法形象。 自今年6月起,全国法院开始实行法官开庭穿法袍、用法槌的制度。曹建明说,这项改革举措虽然不是司法改革的大 动作,但它有助于维护法官尊严和法庭权威,特别是以法袍代替了“大沿帽加肩章”的旧式法官制服,赋予了法官职业和职能 新的含义与形象。 建国以来,我国死刑执行一直采用枪决方式,最高法院积极探索文明司法,改革死刑执行方式,在一些地方法院开展 试点,探索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官的行为方式是法院形象的具体体现。曹建明说,最高法院把“遵守司法礼仪”、“约束业外活 动”确定为法官基本职业道德准则,近年来,法官在法庭内外的言行举止、外在形象都有了较大的转变。 对经济困难群众实行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近年来工作的一大亮点。据介绍,为切实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当 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最高法院制定了《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同时还与司法部联合下发 了《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诉讼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的减、缓、免交,为适格的刑事被告人 指定承担法律义务的律师,切实保护了他们的诉讼权利。 曹建明介绍说,为保障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全国法院5年来实行司法救助案件共计55万件,司法救助总金额28. 59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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