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行新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事故轻微请即让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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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4日21:54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12月24日消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先别争个我有理你无理,请标明当时车辆位置后立即把车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点。昨天下午,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本市从2003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新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置法。 市公安局出台的《关于快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通告》明确规定:“凡是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的道路,以及外环线以外的高架道路上发生车物损坏或车载人员轻微伤 公安部门强调,不管是何种情况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现场的滞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对于按照通告办法实施快速处置的驾驶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一般不并处吊扣驾驶证,有时甚至可以不予处罚。而对于未按通告规定及时离开事故现场的,警方将依法从严处理,必扣驾驶证。(稿件来源:新华网上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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