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强化放射性污染防治 禁止废物进入境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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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5日06:2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四日电(记者张朔)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草案今天首次提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审议。草案明确规 定禁止放射性废物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进入中国境内或者经中国境内转移。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今天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本草案的说明。他说,为了防止 境外放射性废物流入中国,导致放射性污染在中国的扩散 解振华说,本法律案坚持了五条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既要防治放射性污染,又要促进 核能、核技术开发利用;从实际出发,建立严格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明确法律责任,从严查处违法行为;注意与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衔接。 据此,草案对核设施的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的污染防治、放射性废物的管理等进行了 详细规定。 中国已有多座核设施,有些已进入退役阶段,若监管不严或处置不当,其遗留的放射性物质将对环境和公众健康构成 威胁。现有的放射源用户多而分散,有的管理不严,近年来发生的事故已造成严重后果。为了解决好上述以及其他一些问题, 国家环保总局起草了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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