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中国首部民法典真正通过尚需两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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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5日07:0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5日电 在民法草案提起人大常委会审议之际,民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在接受 北京青年报专访时指出,民法典真正通过还需要两年至三年的时间。 江平表示,此次的民法草案共有1200多条,是我国目前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此次只是人大常委会对草案的第一 次讨论,草案本身在内容上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一些内容 “民法典的影响将是广泛的。”江平说,民法保护的对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此,规定一定要明确,还要便 于操作、执行。民法典将来一旦实行,将是法院执法最重要的规定,过去的情况是法律简单,而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过多,现 在应该通过完备的条文来树立法律的权威。越是具体、越是操作性强,法庭有了统一的规定,才能杜绝枉法裁判的现象,保护 当事人的权利。 江平介绍说,中国民法典的起草经历了三起三落,首次起草是在1954年,到1957年由于反右运动而停止;第 二次从1962年开始起草,到1965年“文化大革命”前夜中止;第三次是在改革开放之后,1982年开始起草,前后 共四稿,后来因为改革开放刚刚起步,经济模式没有最后确定,因此当时彭真委员长的意见是,在民事立法领域先搞单行法律 ,暂不制定统一的民法典。 在这之后,1986年出台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各个单行法律也陆续出台。中国现已加入世贸组织,经济 模式也已经形成,各个单行法律也基本完备,为起草民法典奠定了基础。《民法通则》已经对基本民事权利作了规定,但它建 立的是民事权利的基本框架,是一种民事权利的宣言,缺乏具体的规定。 而民法典作出的是对公民、法人民事权利的完整规定。此次民法典起草采取了在汇编现有单行法律的基础上进行科学 编纂的方法,在原有《民法通则》和单行法律的基础上,原有的加以保留、空白的加以补充、规定简单的加以扩充、规定不合 适的加以完善。(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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