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规范地名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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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5日10:3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岚岭)12月24日,记者从唐山市民政局获悉,《唐山市地名管理条例》将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唐山旧城改造和小城镇建设的迅速发展,在地名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给通邮、消防、急救、治安、户籍管理、信息传递以及人们生活等带来了诸多不便,甚至造成了经济损失。为此,唐山市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同时借鉴了广州 条例将对整个唐山市的城市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标准化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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