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负责人说违规任命法官院长要负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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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5日11:53 南方日报 | ||
北京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昨日在此间说,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应当对本院违反法官任命条件、程序而任命和提请任命法官的问题承担主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姜兴长说,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4日发出了《关于加强任命法官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实行任命法官和提请任命法官的审核制度、实行任命和提请任命法官工作的检查 姜兴长是昨日在第十八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闭幕时作上述表示的。姜兴长说,人民法院2003年要进一步深入落实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加强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加大从源头上防止和遏制审判权、执行权滥用的力度,确保法官队伍的公正、廉洁。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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