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新型社区建设绘就蓝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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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5日14:41 云南日报 | ||
建立多元化社区建设财力投入体系;社区办公用房及公共用房列入城建规划,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增加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及面向属地单位的社会化服务;设立社区警务室(站);培育社区服务中介组织 昆明市将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扩大社区服务,用5—10年的时间建立起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 根据日前昆明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全面推进我市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昆明市将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区建设财力投入体系,通过“财政支持、费随事转、社区自筹、社会赞助”等方式,切实解决好社区建设的经费问题。要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和公共用房以及社区警务室(站)的办公用房列入城建规划,多渠道统筹解决(新建居民区要将其纳入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督促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并保证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不得少于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站)的办公用房面积要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此外要拓展社区的服务,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妇女、残疾人、贫困户、优抚对象等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属地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借实施“星光计划”的机遇,建设一批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和活动场所,造福社区老年人。培育社区服务中介组织,规范管理,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此外将调整充实社区治保和民间调解组织,调整民警责任区,设立社区警务室(站),配备社区警务人员和专职治保委员,有条件的可设立法律服务所,推进司法服务进社区。市委、市政府要求,除五华、盘龙两区外,其他12个县(市)区要在近期完成科学合理划分社区和社区组织建设这两项阶段性任务。用1年左右的时间,因地制宜地展开以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社区建设。(吴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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