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纪委书记孙载夫:为官者如何拒腐防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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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5日14:56 新华网 | ||
腐败分子被查处,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这些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出自其自身。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孙载夫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就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等问题谈了5个方面的意见。 一是必须执政为民,不能淡忘责任。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执政是权力,为民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职务越高,肩负的责任就越重,应尽的义务就越多。我们不能只讲权力,不 二是必须严格自律,不能放纵欲望。共产党人奉行的是“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能把自己视同为普通百姓,更不能把自己等同于动物,放纵欲望,违法乱纪,而必须为人表率,克己奉公。现在我们有些同志关心生活胜过关心工作,过分在意票子、车子、房子;有的追求物质享受胜过爱惜自己的名誉,热衷于吃喝玩乐,往来于“哥们”、“大款”之间;有的甚至被“升官发财”、“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腐朽思想迷住了心窍。这些都是危险信号。那些被推上审判席的少数领导干部,其腐化堕落的过程都是从贪图享乐、私欲膨胀开始的。我们有些同志总感到自己付出太多,获得太少,因而心理不平衡,其原因,在于拿自己的收入同少数收入高的人比,这显然是不正确的。正确的比法应该倒过来,只要把眼光看看大多数人,想想还有那么多贫困人口,还有那么多下岗工人,那就决不会有不平衡心理,就会节制自己的欲望。 三是必须是非分明,不能为情所累。中华民族是一个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民族,比较看重亲情、友情。领导干部是人,也有人之常情,对亲戚、朋友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和帮助是可以的,但要是非分明,不能只讲亲情、友情,而忘了原则、法纪。我们有些同志就是在这个问题上把握不住自己,对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碍于情面,明知不对,也不拒绝;对他们的错误不批评、不教育、不制止,对他们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力影响,谋取非法利益也熟视无睹,甚至放任庇护,以致在错误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最后为亲情所害。 四是必须接受监督,不能为所欲为。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领导干部一要怕党,二要怕群众。这种“怕”,是指对组织、对群众要有敬畏之感,时刻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从客观情况看,领导干部手中拥有一定的权力后,周围唱赞歌的多了,抬轿子的多了,拉关系、套近乎的多了,有的人就经不住别人灌迷魂汤,头脑不再清醒,成了别人利用的工具;有的对上阳奉阴违,对下趾高气扬,对班子成员则视为陪衬,为所欲为,独断专行。更有甚者,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法纪是管老百姓的,自己则可以无法无天。特别是在目前监督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拒绝监督很容易走向腐败。监督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爱护。对那些自律不严、行为不端的领导干部,监督的必要性自不必说;即使一个品行端正、不想腐败的领导干部,也不能脱离或拒绝监督。 五是必须警钟长鸣,不能心存侥幸。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乱纪,常常与他自作聪明有关。有的觉得自己位高权重,或者有所谓的“硬关系”,犯了法别人也不会查甚至不敢查;有的人觉得自己手段高明,犯了法即使被揭发,也难以查出来;有的人则认为现在有问题的不在少数,法不责众,不一定查到自己头上来。事实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你有问题,不管你手段多高、关系多硬,都有被查处、被追究的可能。因此,领导干部首先是不能有意去犯错误,即使犯了错误也要尽快悬崖勒马,主动交待,争取宽大处理。要讲保险系数,这才是真正的保险系数。总之,我们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时刻想到自己肩负的责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廉政自律,自觉拒腐防变,做一个合作的共产党员,做一个合作的领导干部。(曹光晖)(稿件来源:了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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