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报对合江沉船等三起特大事故的处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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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5日22:59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12月25日电 (记者 张伟)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在25日下午召开的安委会全体会议上通报了 对今年发生的三起特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共有30人受到不同的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有6人受到撤职或行政降 级处分,3人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8人被行政记过。另有9人被追究行政责任,安全生产监察部门依据地方性法规给予相应 的行政处罚。 这三起特大事故分别是:6月8日,发生在阿坝州马尔康县的特大交通事故;6月20日,凉山州盐源县发生的特大 农机伤亡事故;8月2日,发生在泸州市合江县长江水域的特大沉船事故。(编者注:合江因先后发生两次特大沉船事故而闻名全国,一次是2000年6-22特大沉船事故,130人遇难;一次是2002年8-2特大沉船事故,21人遇难,5人失踪。)这三起事故共造成70人死亡(失踪),其中死亡 (失踪)人数最多的是发生在长江合江县榕山境内的特大沉船事故,造成21人死亡,5人失踪。这三起事故均为违章事故, 超速超载、无证驾驶、临危处理措施不当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也反映出安全知识淡薄,安全职责、管理、教育和规章 制度落实不够,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介绍说,管理不严格是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只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布置上。对事故责任的追究查处存在不严厉、不彻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 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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