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院一审宣判建国以来甘肃最大走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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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6日00:16 兰州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 廖明) 12月24日上午,偷逃关税7597万元的建国以来我省最大一起走私案在兰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主犯陈浩彦被判死刑,邱建新、段亚平、吴宏标、徐骏分别被判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法人被告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被判处罚金600万元。 从1996年4月开始,陈浩彦、邱建新、段亚平、吴宏标、徐骏相互勾结,伪造港商投资人虚假资料,虚报注册资金,在兰州注册了外资公司———兰州银星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上述5被告犯走私普通货物罪,陈、邱二人系主犯,一审判处:陈浩彦死刑,邱建新无期徒刑,段亚平有期徒刑5年,吴宏标有期徒刑10年,徐骏有期徒刑13年,法人被告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被判罚金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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