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通知 严禁公款吃喝玩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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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7日09:28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高巍)12月24日,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严禁奢侈浪费的通知》。《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禁止奢侈浪费,过一个欢乐、祥和、简朴、廉洁的节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领导干部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节日期间不准搞相互走访以及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准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 《通知》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准接受和赠送“红包”(各种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购物卡)及贵重礼品,并管好配偶和子女;不准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不准违反规定,以不正当的方式和手段申办出国(境)证件;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或借机敛财;不准参与并坚决抵制各种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国有企业人员廉洁自律的五项规定。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多为群众办实事,要切实安排好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严禁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搞乱摊派、乱收费和拉赞助。凡是对生活困难的群众漠不关心或因工作失职、处置问题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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