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推行“六项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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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7日10:21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社会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等六项制度。 首问负责制,即接受企业、投资者和群众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要全程跟踪服务,直到事情办完为止;服务承诺制,即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推行“六项制度”作为转变机关作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日程,落实责任,抓实抓好。要加强学习宣传,加强监督检查,到2003年3月,要在省、市(地)、县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社会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建立起“六项制度”,并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经过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到2003年6月,基本建立起办事高效、服务周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优质服务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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