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土豆”向本报记者道歉 造成事端的员工已被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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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8日02:12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张晓娟)昨天本报1版刊登了本报记者钟华在采访中被殴打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北京市文联党组书记吕浩材特意打来慰问电话,并对此事表示了关注。本报社长崔恩卿也对此事表示了高度关注。北京市记协的负责同志也再次打来电话,表示将全力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对被打记者给予诚挚的慰问,并关注这一事件的进展。很多读者也纷纷致电本报,对钟华表示慰问,并对社会上屡屡出现的殴打记者的恶劣行径表示谴责。还有的读者亲自来到报社,提出要去看望受伤的记者。 被打伤的记者钟华于事发当晚在报社领导的陪同下,到北京120急救中心进行了诊治。经医生检查,他全身有多处软组织受伤;其头晕、恶心的症状还需进一步观察,医生建议至少在三天内都要卧床静养。 出事当晚,小土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连夜驱车,由沈阳赶到北京,昨晨专程来到北京娱乐信报,就前天发生的信报记者钟华在采访中受到阻挠并遭到殴打一事,特向信报了解情况并向当事记者表示慰问和歉意,同时表示出与新闻媒体积极合作的态度。 他表示:高素质的企业应该由高素质的员工组成,加强员工教育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当务之急。公司在核实情况之后,已将造成事端的员工辞退。 昨天,北京市社保中心的有关负责人也致电本报,对记者被打一事表达了慰问,并对记者的人身安全如何得到保障表示了高度关注。社保中心还将破例为本报所有持外地户口的正式记者办理社会保险。 信报时评:打人后果的现实分析 记者采访被打的事件屡有发生,不同的是这回打的是笔者近在咫尺的同事。他们打记者到底是为了什么?很显然是为了掩饰真相,因为掩饰真相能使他们的利益的损失降到最少。正是为了这一己之利,才有人敢“挺身而出”。 社会上存在着很多的一己之利、部门之利,这些私利往往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发展和百姓的日常生活。因此有了公众知情权,而为了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才有了媒体的采访权。正如知情权受法律保护一样,记者的正当采访权也是不容侵犯的。 公民的知情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的重要性越来越被彰显。知情权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知道和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执政党的大政方针,还应当包括公民个人因而想了解或者应当让公民个人了解的其他信息。知情权是公民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普通公民只有及时了解社会上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事情,才能对自己的生活做出相应的安排,以便趋利避害,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 在进行消费的公众场所,公众对环境就有知情权,包括卫生条件、安全条件、价格情况等等,这是保护自身的需要。 经营者打的是记者,侵犯的是记者的采访权,但这件事的背后,侵犯的却是公众的知情权,其危害波及所有可能消费的顾客。你那里出事了,打人了,到底为什么谁也不知道,顾客没有了知情权,但顾客还有选择权,他们可以选择没出事、不打人的去处,如果这样的事接二连三,消费场所的前景也就可想而知了。迟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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