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大事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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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8日09:33 华商报 | ||
1、1952年10月,毛泽东主席视察黄河时说:“南方水多,北方水少,如有可能,借点水来也是可以的。”第一次提出了南水北调的宏伟设想。 2、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水利工作的指示》,“南水北调”一词第一次见之于中央正式文献。 3、1979年12月,水电部正式成立了部属的南水北调规划办公室,统筹领导协调全国的南水北调工作。 4、1991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南水北调列入“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 5、1992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四次代表大会把南水北调列入中国跨世纪的骨干工程之一。 6、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指出:“加紧南水北调工程的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 7、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 8、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抓紧解决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兴建南水北调工程。” 9、2002年12月27日,南水北调工程开工。南水北调工程参与研究论证的各学科科技人员超过2000人。先后召开了近百次专家咨询会和审查会,与会专家近6000人次,其中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有30人110多人次。 今年2月初,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将《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分送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5部(局)以及京、津、冀、豫、鄂、鲁、苏、皖、陕9省(市)政府征求意见;对总体规划进行了反复研究和认真修改,于2002年8月初正式呈国务院。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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