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市家产户均23.8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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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8日13:12 扬子晚报 | ||
过半家庭财产10万-30万之间 调查数据显示,我省半数居民的家庭财产集中在10万-30万元之间;另有27.8%的被调查户家庭财产在10 万元以下,其中家庭财产在5万以下的占6.3%;家庭财产在30万元以上的则占18.4%。 从户主年龄来看,45-50岁之间的城市居民家底最厚,户均为32.17万元,这部分家庭拥有的金融资产和经 营资产比其他年龄组略高;户主年龄在35-40岁之间的家庭其财产为31.87万元,拥有量位居第二;户主年龄在30 -35岁之间的家庭其财产为31.65万元,拥有量列第三位。 调查表明,户主从事职业不同对所拥有家庭财产的差异有很明显的影响。在所调查的职业中,私营企业经营者家庭财 产最多,为133.09万元;其次为文艺个体户,家庭财产为117.45万元;再次是国有企业负责人,为89.8万元 。其他家庭财产较高的还有个体经营者、三资企业人员、教授、保险业务人员等职业家庭。调查还显示,有经营活动的家庭其 财产明显高于无经营活动的家庭,有经营活动的家庭其财产为60.35万元,无经营活动的家庭其财产为18.80万元, 前者是后者3.2倍。 房产占了家庭财产大头 在家庭财产的构成中,房产已经成为我省城市居民家底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城市居民家庭财 产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家庭金融资产、房产、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和家庭经营资产。省城调队经过对家庭房屋、装修现有价值 进行了评估、测算和汇总,结果表明,我省城市居民家庭现有房产价值(含装修)户均为11.64万元,占家庭财产的48 .8%,接近全部家庭财产的一半;其次是金融资产,户均为7.47万元,占家庭财产的三成多;家庭经营资产户均为3. 49万元,占家庭财产的14.64%。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现值为1.23万元,占家庭财产的比重为5.2%。 户均房产值11.64万元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住房商品化程度也渐渐提高,我省很多市民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住房,房 产已成了市民家庭财产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在目前,城市居民居住的房屋产权通常主要分为公房、租赁私房、私房和部分产权 私房(特指购买公有现住房产权)等四类。尽管居住在公房和部分产权私房的市民,在名义上并不拥有住房的全部或大部产权 ,但居住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商品,进入了现在的住房市场。因此,在此次调查中,除了私房(扣除折旧),公房和部分产权 私房经评估测算后都被纳入居民的家庭房产计算中。 调查显示,我省城市居民家庭现有房产价值(含装修)户均为11.64万元,比全国10.94万元的平均水平高 6.4%。从家庭住房产权看,私房占61%,部分产权的私房占23.4%,公房只占14.2%,租赁私房最少,仅为1 .4%。不过,我省城市居民购房主要是自己掏钱,户均支出(包括购买商品房和公有现住房)为4.36万元,其中,每家 仅向银行贷款0.36万元。随着收入的增加和住房条件的改善,城市居民家庭的装修档次越来越高,装修花费越来越大,本 次调查表明,居民花费在住宅装修方面的支出为户均1.60万元,高于全国户均1.29万元的水平。 储蓄、股票分量加重 此次调查结果表明,我省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中,人民币金融资产为7.04万元,占94.2%;外币金融资产 折合人民币为0.44万元,占5.8%。在人民币金融资产构成中,储蓄存款户均4.65万元,占人民币金融资产的近三 分之二。此外,随着居民投资意识的不断增强,股票在居民人民币金融资产中分量增加,已跃居第二位,排在其后的依次是借 出款、手存现金、国库券、住房公积金余额、其他人民币金融资产、储蓄性保险、其他有价证券。居民外币金融资产中,储蓄 存款更是占到94.8%。 百户拥有两辆汽车 随着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居民对耐用消费品的消费能力在近十年间完成了“百元级”到“千元级”乃至“万元级” 、“十万元级”的升级换代,消费品的档次越来越高,消费周期越来越短,折旧越来越快。根据调查,全省城市居民家庭拥有 汽车及其他耐用消费品现值户均已达1.23万元,全省城市家庭每户拥有汽车0.02辆,相应的购车支出为户均0.37 万元,扣除折旧后,汽车现值户均为0.3万元,占耐用消费品现值的24.4%,占居民全部财产的比重为1.3%,但其 他主要耐用消费品现值在家庭财产中的比重迅速下降,扣除折旧后的户均现值为0.93万元,仅占家庭财产总值的3.9% 。 经营家庭达12.1% 调查结果显示,随着个体私营经济合法地位的确立,全省从事经营活动的家庭日渐增多,目前已经达到12.1%, 超过全国10.9%的平均水平,这些经营户的平均经营资产总值达34.6万元,其中自有资产户均28.83万元,占8 3.3%;银行贷款5.77万元,占16.7%。本次调查的家庭经营资产,是指家庭用于从事经营的资产,主要由固定资 产现值(扣除贷款)和自有流动资金两部分组成。调查显示,我省居民家庭经营性资产(不含银行贷款)为户均3.49万元 ,高于全国城市居民户均2.77万元的水平,占城市家庭财产总值的比重为14.6%。 少数家庭持有多数财产 在全部被访家庭中,20%财产最多家庭所拥有的财产占全部家庭财产总额的54.27%,而20%财产最少家庭 所拥有的财产只占全部家庭财产总额的4.88%。两者户均财产比为11:1。 沈城调于英杰黄建伟薛文强 数据提供:江苏省统计局城市经济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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