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里船歌》今天重新正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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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8日18:0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通讯员高志海冯刚)传唱了40年的《乌苏里船歌》今天被重新正名,黑龙江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 政府代表赫哲族人向著名歌唱家郭颂讨回了这首名曲的署名权。这起中国首例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官司以民间文艺作品得 到法律保护而告终。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郭颂、中央电视台以任何方式再使用歌曲作品《乌苏里船歌》时,应当注明“根据赫哲 族民间曲调改编”,并在《法制日报》上发表《乌苏里船歌 1999年11月,中央电视台播出了“99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晚会,主持人在郭颂演唱后说:“刚才郭颂老师 演唱的《乌苏里船歌》明明是一首创作歌曲,但我们一直以为它是赫哲族人的传统民歌。”四排赫哲族乡政府为此状告郭颂, 称《乌苏里船歌》是从赫哲族民歌改编而来,不是郭颂创作的,同时要求索赔40万元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失。此案在 音乐界引起了有关编曲与作曲区别的争论。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鉴定认为,“《乌苏里船歌》是在赫哲族民间曲调《想情郎》、《狩猎的哥哥回来了》原主题曲 调的基础上改编完成的,应属改编或编曲,而不是作曲。”法院认为,该歌主曲调是郭颂等人在赫哲族民间曲调的基础上,进 行了艺术再创作,改编完成的作品。郭颂在使用作品时,应注明该歌曲曲调根据赫哲族传统民间曲调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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