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探索刑罚执行社会化 轻微罪犯有望监外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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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8日19:1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8日电一部分对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有望尝试在大墙外服刑,矫治工作由社区来承担。有关方面负责 人士透露,刑罚执行的社会化——即罪犯监外服刑,将是北京市监狱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 据北京日报报道,在该市第一个社会矫治工作试点密云县,目前共有13名服刑人员过着这样特殊的服刑生活。 密云县某村的孟某因纵火罪被判刑,服刑过半后,孟某眼下和村里的人一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生活,所不同 的是,她要定期到县司法所接受行为审核。而在密云县,像她这样的监外服刑罪犯还有十几名。 报道说,同监禁相比,社会矫治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过失犯中罪行较轻且真诚悔罪者的改造具有使这些对象提 早适应社会生活,以健康心态顺利融入社会,从而减少和避免犯罪的优势。 报道指出,监外服刑的好处是很明显的,比如可以降低刑罚执行成本、减轻他们对社会的报复心,增进他们刑满释放 后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还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矫治改造罪犯,等等。 最近,北京市对罪犯改造工作的创新已悄然启动。结合监外服刑理念,司法行政部门于今年11月开始探索刑罚制度 改革,并分别在房山、密云和东城三个区(县)的部分街道(乡镇)设立试点。接受社会矫治的对象是被各级人民法院裁定的 假释人员;经市监狱管理局批准的保外就医、监外试工、监外试读等监外执行、离监探亲的罪犯。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 针对服刑人员的特殊身份,社会矫治工作的内容将主要定位在对矫治对象的教育上,以参加公益劳动的形式帮助其规 范行为,回报社会。公益行为涉及帮助孤寡老人、打扫街道、植树造林等活动,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受到受益单位的肯定。(黄 秀丽刘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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