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油污案首诉昨天立案 法院表示近期不会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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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9日01:10 天津青年报 | ||
青报讯(记者 周敏胡然高立红) 昨天中午,天津市海事法院向市海洋局代理律师方国庆当面送达了立案通知书,从而使市海洋局诉英费尼特航运公司和伦敦汽船船东互保协会由于塔斯曼海轮溢油而造成的损失索赔案进入实质性阶段。 律师马上收集证据 昨天上午11时许,方国庆律师在海事法院立案庭签字接收立案通知书之后接受了记者采访。方律师说,他会马上开始收集证据。至于此案的代理意见书,方律师称要看被告在答辩状中提出哪些焦点,法院在将原告起诉书送达被告的同时会通知对方进行答辩,但是被告不答辩也不会影响案件如期审理。 法院近期不会开庭 对于何时开庭审理此案这一问题,市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杨庭海表示,近期开庭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涉外案件的送达时间较长,此案二被告均为境外公司,送达诉状可能要几个月,但在国内委托有代理律师的被告,送达诉状时间可能会短些。按规定,在诉状送达之后,还要给被告一定的答辩时间,所以估计开庭审理最早也要在明年农历春节之后。 对于原告代理律师26日递交诉状,而法院27日就立案是否特案特办这个问题,杨庭长说:“并非如此。海事法院经常受理涉外案件,而且标的都很大,这个案件并不特别。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应于接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所以此案的立案时间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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