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行湛江分行行长因贪污、挪用公款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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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9日15: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9日电因贪污公款、挪用公款、违法放贷,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原中国银行广东省湛江市分行 行长范绍润一案作出一审判处:范绍润被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并处罚金15 万元,巨额来源不明的财产予以追缴。 据新华网报道,1993年8月至1997年6月,范绍润在担任中国银行湛江分行行长期间 经审查后法院认为,被告人范绍润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非法出具金融票据罪、巨额 财产来源不明罪,且不退赃,认罪态度差,应从重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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