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让“四进宫”者当科长被通报全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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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30日03:13 华商报 | ||
晨报讯 华商报消息 日前,公安部、监察部、人事部联合发出《关于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将劳改释放人员闵峰调入公安机关并包庇重用问题的情况通报》,就该案查处结果通报全国。 闵峰,男,31岁,曾是“四进宫”的劳改释放人员。1998年,通过西安、蓝田等方面的种种关系,被调入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并安排在秘书处政秘科工作。1999年1月,西安市公 2000年8月,闵峰问题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公安部和陕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派出调查组进行认真调查,并就调查结果,对包括原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海舟,原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王竹笙在内的十余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近期,陕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违法进入政法机关的人员进行集中清退。 国家公安部、监察部、人事部发出的联合通报指出,各级公安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要严把公安队伍进人关,从源头上确保公安民警的基本素质;今后,各级公安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民警,必须坚持“凡进必考”,以省为单位组织统一招考,凡未参加省一级统一招考的,一律不准录用。国家三部门要求,各地接到通报后,要对近年来进入公安机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发现不合格人员和违反规定调入人员,一律清退。 (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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