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 赵鹏飞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将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陕西省财政厅近日也出台了《对部分货物实行全省统一招标定点供货制》以及常用办公设备和零星物品实行网上采购两个办法,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办法548个,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
的制度体系。经省购委会同意,提高了省级单位集中采购的门槛价,从过去的5000元提高到3万元,给各单位一定的采购主权,并且把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从过去的30万元提高到货物类50万元,工程类100万元,对采购金额达不到招标限额的,可以采取其他的方式缩短采购时间。省财政厅出台了《对部分货物实行全省统一招标定点供货制》的办法,对一些采购次数多、用量大、价格稳定的货物,省上通过每年一次的公开招标确定出每种货物几家定点供货商,各单位需要采购这些商品时可以有选择地直接到任意一家采购;同时,从明年起,省财政厅准备对一些常用办公设备和零星物品实行网上采购的办法,各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由采购中心通过陕西政府采购网向外公布,供应商据此在网上进行报价,计算机按规定的程序最终撮合。另外,还将结合在省级部门推行的部门预算改革,要求各单位在年初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里统一编制,同时根据编制的预算编报政府采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