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鞋城“黑老大”王郑光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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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1日18:02 人民网 | ||
人民网郑州1月1日电 记者王明浩报道:多行不义必自毙。因参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绑架、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赌博、票据诈骗等犯罪,郑州市鞋城的“黑老大”王郑光,日前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郑光只有高中文化,从1996年8月起,他伙同王新春等人,为控制、垄断郑州市鞋城 不仅如此,王郑光的组织还在社会上实施绑架、故意伤害、抢劫等犯罪,并开设5家赌场聚敛财富,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 除参与暴力犯罪,王郑光还通过伪造转账支票和汇票,诈骗银行2067万元现金。 据悉,曾积极参与王郑光“黑组织”的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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