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官员:取消审批不等于放弃管理娱乐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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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2日15:4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2日电中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取消对娱乐服务场所的设立进行行政审批后并不意味着公 安机关将放弃治安管理,公安机关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治安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不会因此削弱。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2002年11月1日起,公安机关 不再对娱乐服务场所的设立进行治安审核、审批。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增强服务 意识,有效地预防和杜绝腐败,加强公安机关的工作,公安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对调整包括娱乐服务场所设立审核、审批在 内的公安机关行政审批项目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之所以提出“取消娱乐服务场所治安审核、审批项目”的意见,主要是基于两 点考虑: 一,娱乐服务场所的经营行为是一种动态行为,在场所开业前对其进行治安审核、审批,很难全面反映场所在经营过 程中的治安状况;有关法律法规对查处卖淫嫖娼、赌博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是明确的,公安机关通过不断加强对场所的 动态管理、加大对场所开业后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样可以做到及时预防、发现和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场所治安秩 序。 二是减少公安机关的行政审批,是公安机关更好地服务经营者、方便群众的重大举措,也符合政府提出的改革行政审 批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预防和杜绝腐败的总体要求。 报道指出,2002年12月2日,公安部已就贯彻执行国务院《决定》的有关事项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密 切关注取消行政审批后可能出现的新的治安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管理。 据介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已就改革和加强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工作提出了工作意见: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消除有 关部门和群众的误解。二是加强调查研究,要求各地密切关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后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状况,及时发现工作中 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三是强化基础工作,逐步引导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完善场所信息库。四是会同有关部门修改相关法规 ,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法规的具体意见,细化有关规定,为执法提供依据。(翟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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