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个品种规格敲定最高售价 医保只认“中标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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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3日08:05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昨天,上海市物价局公布了2002年第二批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的市场最高零售价格,规定1月5日起在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中执行。为确保中标药品的使用,医保部门将对属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中标药品列入医保支付范围,未中标的药品,医保将不再支付。 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最终让患者得到真正实惠。第二批招标 市物价局根据差别率的原则,核定了中标品种的临时市场最高零售价格,较招标前价格平均下降约6%,全年可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3000余万元。 其中降幅较大的为东北某药厂生产的2 mg / 2 ml的羟喜树碱注射液,市场最高零售价格由原来的每支77元,降为44.80元,降幅约42%。 患者如要详细了解中标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可查询市计委网站(w ww. shdpc. gov. cn)和上海价格信息网(w ww. w j. sh. cn),发现不按市物价局规定的最高零售价销售的,可拨打12358热线投诉举报。(记者诸达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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