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心血站原财务科长挪用血站1700万公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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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3日10:29 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江雪 通讯员张宇)西安市中心血站原财务科科长郭虹等人为私利挪用1700余万元公款炒股案,日前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郭虹现年40岁,2002年8月8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经审查,1997年4月,时任西安市中心血站财务科副科长兼“三产办”会计的郭虹和血站财务科出纳卜亚萍、建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东大街支行办公室副主任王维一起商议,决定用血站在建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郭虹、卜亚萍、王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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