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年检 职工可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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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3日13:0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热线消息记者昨日获悉,2002年度共有1597家福州企业接受用工状况年检,其中1216家企业经审查合格领取了《劳动年审手册》。其余未通过年检的企业,在整改审查合格之后,也将在1月底前相继领取《劳动年审手册》。 按规定,福州市辖区的所有企业,每年都要接受市劳动监察支队年检。年检的内容包括,企业职工工作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工资支付等情况。从而使劳动 如有职工所在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的,可拨打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591-3341202。 (王萍李珍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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