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推旅游规范合同 增设特别告知明确权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3日14:1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春节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许多想利用假期出游的市民总担心会被旅行社宰一刀,但记者昨天获悉,我省旅游局在全国率先制订出“国内旅游合同”标准文本,并自1月起正式启用,其规范的文本格式,将有效保护消费者和旅游企业的权益。 省旅游局的唐处长告诉记者,旅游合同是处理旅游纠纷的法律依据。以前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大多是由旅行社自行设计的,不仅有颇多的不规范之处,而且由于一些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