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从重审批改重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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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3日15:2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远)新年伊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虽然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从2002年11月1日起公安机关不再对娱乐服务场所的设立进行治安审核、审批,但这绝不意味着公安机关放弃对其的管理,公安机关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治安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不会因此削弱。 据了解,此次公安部首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共有36项,涉及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 这位负责人表示,娱乐服务场所的经营行为是一种动态行为,在场所开业前对其进行治安审核、审批,很难全面反映场所在经营过程中的治安状况;公安机关通过不断加强对场所的动态管理、加大对场所开业后的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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