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完整的公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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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3日17:03 南方周末 | ||
□风亦飞 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报告强调的一个重点,是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长久以来,在“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一经典定义之下,政治权利被视为服务于经济利益的工具。但正如人们追求经济利益,是要使自己免于物质的匮乏,从而避免在经济上受控于人一样,政治权利的本质,也是要使个人不受政治上异己权力的束缚与奴役。两者都指向人们在各自领域内的自决与自主。所以,政治权利不仅仅是手段,其本身也是一种利益。 正因为如此,经济上的富足,并不足以造就一个完整的公民。 一个政治上自决、自主的公民,首先需要知道关于政治生活的信息,即为知政权;知道后可以以多种方式表达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意见与建议,是为议政权;议政仍然不够表达自己,理所当然有资格走上前台运作公权,此为参政权。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面赫然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游行示威权等等,它们正是知政、议政、参政权利的具体分解。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已经发生了深刻的经济变化和社会变化,而且这一变化还将进一步继续。在这一进程中,经济上首先富足起来的社会阶层对于知政、议政、参政的诉求也日益强烈起来。 时代决定主题。执政党“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应时而生。江苏省远东集团总裁蒋锡培因此引人注目。 他以过去被视为“剥削阶级”———民营企业主——— 的身份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入座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会场。中国政治在平权的道路上郑重地迈出了一步。 作为结果的另一方,权力机关的职能正在转变,名为“公仆”实为“衙门”的高墙正在渐渐矮下来———江苏宜兴市的“政务超市”是一个生动的写照。民众如果不再视“找政府”为畏途,政治平权就有了它的第一个起点。 如果说,中国的政治平权问题在上端体现为对公权的支配与操作应如何合理化,那对更广大的公民而言,他们能够切身体会与关心的,是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村委会与居委会的基层直选,是中国目前培育民主的重要平台。但宜兴市鲸塘镇南庄村村主任陆义宝的“丢官”事件,作为又一个佐证,呼唤包括各级党政机构在内的权力机关为公民自治松绑,使公民的政治权利落到实处。 我们还要关注随着经济大潮四处流动的流动人群,他们对政治的感知,对权利的态度。在经济资源自由流动的市场经济之下,户籍已经越来越成为“流浪者”们接触选举形式与内容的鸿沟,但这个鸿沟理所当然能被跨过,有的地方已经开始迈步。 中国的公民,只有在中国大地上的任何地方都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神圣的政治权利时,公民的意义与价值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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