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次求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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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3日17:30 南方周末 | ||
选点:春林苑以西20里———广州市荔湾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采写:本报记者金凌云 杜××,女,42岁,失业以来应聘过收银员、业务员、售货员、后勤等工种,面试11次,未能成功; 彭××,男,43岁,失业以来应聘过司机、保安员、物业管理等工种,到单位面试13次,未能成功; 霍××,男,41岁,失业以来应聘过厨工、质检、物业管理、清洁工等工种,前后面试10次,未能成功; …… 这种“失业以来曾应聘……面试N次,未能成功”的句式,在翁丽华所掌握的“失业者情况简介”中随处可见。其中透出的,是不同的个人共同的无奈和无力感。 翁丽华也很无奈。她是广州市荔湾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一名就业指导员。她这样描述自己的工作:每天都要面对许多失业者,聆听他们的倾诉,做一些心理辅导工作,帮助他们分析形势,想办法推荐他们去就业。 每推荐一名失业者成功就业,翁丽华和她的同事们便有一份超乎寻常的成就感。 用笑声感染失业者 在与用人单位的谈判中,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显然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翁丽华讲了两个故事—— 一位身材矮小的45岁失业女工,到一家餐馆应聘洗碗工。但对方要求1米6以上,她因身高不够而未能成功。问:“蹲在那儿洗碗,为什么一定要有身高限制?”对方回答:“形象问题。” 一个单位招一名司机,十多名失业者去应聘,结果全部因“条件不合格”而被拒绝。原因很简单:对方不仅要求车开得好,而且要求会修电脑。“会用电脑是不够的,一定要会修电脑。要不,老板电脑坏了怎么办?” 讲完这两个故事,翁丽华便沉默了。片刻之后,她说:“他们真的很不容易。” 翁丽华自认是一个开朗的人,她经常在与失业者交谈时发出大笑。但在记者听来,这笑声有时显得有些夸张。翁丽华确信自己的情绪会影响到那些心情沉重的失业者。但是,面对那些频频被用人单位“退”回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失业者,她“很难做到保持快乐的心情”。 离谱的“买方市场” 在荔湾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登记簿上,一支由3.2万余人(2002年登记失业人数)构成的失业者群落使就业指导员们感到了巨大的压力。更让他们感到“难办”的是:在这支失业人群中,安置难度颇大的“三偏”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偏低)占相当比例。按照35岁以上即属大龄的划分,其中便有67%的大龄失业者。 一个主要的矛盾是:用人单位的要求与失业者的素质———“可以提供的岗位,与失业者本身的差距比较大。” 差距,仍然是年龄、技能、文化水平……这些问题困扰着失业者,同时也困扰着这些为失业者提供指导的人们。翁丽华曾追问过“为什么要求一名司机会修电脑”的问题,但用人单位“自有道理”:“择优录用。” 用人单位似乎正在变得越来越挑剔。一名应聘失败而归的失业者对翁说,“在它(用人单位)面前,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条件原来这么差。” 翁丽华很同情失业者的境遇,也理解他们的那种无力感。但她无力改变什么,她所能做的,无非是安慰;她所希望的,无非是尽可能多地推荐失业者去工作。 但是,这个愿望的每一次达成都并不简单。“供大于求,这就是一个‘买方市场’。在这里,失业者就像是待售品,就算‘买方’的要求离了谱,也由它说了算。”翁丽华说。 多想一些办法 在“如此不利”的情况下,为了帮助失业者再就业,劳动部门还是想了许多办法——— 在与用人单位的“谈判”中,劳动部门开出的“条件”之一是:你接收我推荐的一名失业者,只管给他发工资,保险由政府替他上。 翁丽华这样理解这个“策略”:我替你降低了用人成本,吸引你接纳我推荐的人。但是,仍有许多用人单位“不领情”,坚持用工资低廉的外来人员。对此,劳动部门的“对策”是:派出监察队去检查用人单位是否给外来人员上保险——用《劳动法》来约束他们。 如果失业者符合“特困条件”(夫妻双方失业;女性40岁以上,男性45岁以上,失业一年以上者;享受低保的;单亲的)中的任何一条,失业者本人又表示“什么都愿意干”,经劳动服务中心推荐却屡被用人单位“退”回,中心的做法是:安排到他们到一些单位的后勤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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