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编织全社会医保“安全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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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3日17:57 南方周末 | ||
杭州编织全社会医保“安全网”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城镇劳动者都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本报驻沪记者谢春雷 2002年11月18日,杭州市发布第189号政府令,宣布《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自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 2002年12月9日,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体改办、财政局、地税局、药监局、总工会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业内人士称,杭州新的医保办法和实施细则前所未有地扩大了医保的覆盖人群,正是因为这一点,“城镇”后面没有了“职工”两个字。 据杭州市劳动保障局调查,杭州现行的医疗保险覆盖的主要是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大批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1996年1月1日以前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未纳入基本医保范围,这个群体大约有15万人。 在过去的几年里,这部分人群要求参加医疗保险的呼声比较强烈,特别是在他们解决了养老保险问题后,更迫切希望解决医保问题。 他们的呼声也引起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代表委员们建议杭州市政府尽快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医保问题。 专家学者们也指出,从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出发,扩大覆盖范围,能增加医保的互助共济、均衡负担、统筹调剂、分散风险的功能,对实现社会公平更加有利。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杭州市对现行医保办法作了修改。 现行的杭州市医保制度主要面向“城镇职工”,新办法大大扩展了覆盖范围:除了杭州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杭的省属、部属、军属企业的全部职工、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本市非农户籍的城镇自由职业者、按规定从事非正规组织就业的人员、与参保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退休退职包括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等,都在《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覆盖范围之列。 该办法还特别规定,“单位在职职工”包括“城镇合同制职工、农民合同制职工和一个月以上的临时用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邢水德认为,杭州新医保办法的出台,说明杭州的基本医保制度正在从面向部分城市人群,向惠及整个城镇劳动者转轨,杭州的基本医保制度改革已进入完善阶段。 他说,长期以来,城镇医保覆盖范围仅限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非公有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被排除在外。而浙江许多个私经济发达的市县,非公有制经济早已超过“半壁江山”,将其排除在外,社会保障体系就很不完整。 他认为,只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将医保覆盖到灵活就业的劳动者,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 除了扩大覆盖范围,杭州这次医改,还增加了规定病种,将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两个病种也纳入医保范围,这也是顺应民意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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