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收费实行强制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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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4日03:2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其中包括公交票价、中小学收费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价格调整,届时将邀请市民参加公开听证 早报讯(记者胡泽文代琦)昨(3)日,记者从四川省物价局获悉,按照新颁布的《四川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目录》 ,从今年开始,将对11项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价格调整实行强制性公开听证。 列入11项价格决策听证目录的项目有交通价格类,包括公交汽车票价、出租汽车票价、重要道路及桥梁收费价格、 公路客运票价调整。与居民生活相关类有污水处理、医疗服务、有线电视、生活用气、用电和自来水的价格调整。其中对全省 中小学收费中的学费、杂费调整也将实行强制价格听证。 按照新的听证办法,在实施以上项目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时,必须先出具真实合理的评审报告,由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 门组织听证后才能执行价格调整;其余项目除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外,也可以委托省级以下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省级政 府价格主管部门已经进行了听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省级以下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进行听证。 价格听证意味着花钱更明白,其中最受市民关注的热点是中小学的收费听证问题。很多市民表示非常愿意受邀请参加 现场听证会。据省物价局有关部门介绍,在有需要对这11项价格进行调整的评审报告后,届时将邀请市民参加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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